“闽盐”获全国首张生态海盐证书-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5-13 10:32:33  评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做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消费品三品战略,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增强社会公众的获得感,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成立生态海盐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确定生态海盐生产和供应链等评价指标和判定依据,建立生态海盐评价标准。

前不久,中国盐业协会生态海盐评审管理技术委员会专家赴福建省盐业集团旗下定点生产企业——福建省莆田晶秀轻化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进行了“生态海盐”生产企业资质认定的现场评审。

经评审,福建省莆田晶秀轻化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两个单位拿到了全国首发的“生态海盐”认证证书。

据介绍,海盐含有对人体有益的钾、钙、镁、锌、硒等微量元素,但由于大多普通日晒盐杂质含量大,不能直接入口食用,后期经机械精制加工成可食用标准的海盐过程中,微量元素会流失。而福建海盐的制盐工艺则是完全依托于阳光、自然风,将深层海水滩晒、结晶,经“七步走水”“盐耙旋盐”“小坨淋卤”“人工挑选”后,直接日晒出可食用的优级日晒海盐,不需要后期任何机械加工,最大程度保留了海盐中的微量元素及鲜咸回甘的特有口感。

据有关数据统计,全国符合“生态海盐”认证基础条件的食盐产量,福建海盐占据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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